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《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》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,广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市交通运输局,佛山市轨道交通局,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河源、东莞、中山、阳江、湛江、茂名市水务局,佛山、清远市水利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规范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(以下简称市政设施建设工程)安全管理工作,提高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的标准化、信息化水平,根据现行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和最新政策等方面要求,结合我省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实际,我厅组织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等单位编制了《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》,并按规程通过了专家、部门审查,现予以印发。从2022年5月1日起,全省新开工的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统一使用《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》。
《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》由我厅负责使用管理,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。